關于印發《河北省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建設局)、發展改革委(局)、教育局、工業和信息化局,人民銀行各市中心支行、石家莊各縣(市)支行,各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服務中心),各銀保監分局,雄安新區管委會規劃建設局、改革發展局、公共服務局:
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教育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人民銀行 國管局 銀保監會關于印發〈綠色建筑創建行動方案〉的通知》(建標〔2020〕65號)要求,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人民銀行石家莊中心支行、省機關事務管理局、河北銀保監局共同研究制定了《河北省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各地各有關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河北省教育廳 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中國人民銀行石家莊中心支行 河北省機關事務管理局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河北監管局
2020年9月1日
河北省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推進綠色建筑發展,促進我省生態文明建設,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人民銀行、國管局、銀保監會印發的《綠色建筑創建行動方案》,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省委九屆九次、十次會議精神,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深入推進綠色建筑發展,從完善政策、標準體系,健全建設管理機制,推動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的建筑應用,推進新型建造方式等方面,全面開展綠色建筑創建行動,促進我省生態文明建設。
二、工作目標
2022年,全省城鎮新建建筑中綠色建筑面積占比達到92%,建設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達到600萬平方米,逐步提高城鎮新建建筑中裝配式建筑占比,推動綠色建材在新建建筑中的應用,星級綠色建筑持續增加,既有建筑能效水平不斷提高,住宅健康性能不斷完善,綠色住宅使用者監督全面推廣,人民群眾積極參與綠色建筑創建活動,形成崇尚綠色生活的社會氛圍。
三、重點任務
(一)全力推進綠色建筑發展。繼續深入貫徹落實《河北省促進綠色建筑發展條例》。加快編制綠色建筑專項規劃,將綠色建筑專項規劃相關內容納入控制性詳細規劃,在建設用地規劃條件中明確綠色建筑等級要求和控制指標。嚴格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在城市、鎮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的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按照綠色建筑標準進行建設。其中,政府投資或者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筑、建筑面積大于2萬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建筑面積大于10萬平方米的住宅小區,按照高于最低等級的綠色建筑標準進行建設。
(二)完善綠色建筑標準體系。按照國家制修訂的工程建設標準,制修訂我省相關強制規范,將綠色建筑控制項要求列為強制性條款,提高建筑建設底線控制水平。制修訂綠色建筑設計標準、驗收標準、運行管理標準等,加強設計、施工和運行管理。完善工程建設定額標準,補充綠色建筑和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相關內容。支持制定綠色建筑相關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
(三)大力發展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支持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加大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推廣力度。以政府投資或以政府投資為主的辦公、學校等公共建筑和集中建設的公租房、專家公寓、人才公寓等居住建筑,原則上按照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標準規劃、建設和運行。2021年,石家莊、保定、唐山市分別新開工建設20萬平方米,其他設區市分別新開工建設12萬平方米,定州、辛集市2021年分別新開工建設2萬平方米。2022年新開工建筑面積增速不低于10%。各市、縣要加快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項目建設,以點帶面,迅速形成規?;茝V格局。
(四)加強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管理。規范綠色建筑標識管理,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綠色建筑標識管理的相關要求,修訂我省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管理辦法,明確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的職責,規定組織管理、評價程序和監督管理等內容,改變由第三方評價機構進行綠色建筑標識評價的管理模式。由省、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按照綠色建筑標識申報、審查、公示程序分別頒發二星、一星綠色建筑標識。建立標識撤銷機制,對弄虛作假行為給予限期整改或直接撤銷標識處理。完善我省綠色建筑評價系統,實現全國綠色建筑標識管理平臺對接,提高綠色建筑標識工作效率和水平。鼓勵新建和改造綠色建筑項目的建設單位、運營單位申請綠色建筑標識。
(五)整合資源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各地加強協調,整合現有資源,在城鎮老舊小區的完善、提升改造和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試點工作中,統籌實施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繼續推動國家機關、事業單位辦公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定期開展能耗統計、能源審計、能效公示。各設區市加強市級能耗監測采集點的建設及平臺的管理。探索公共建筑能耗(電耗)限額管理,促進用能單位主動實施節能改造。新建和改造住宅小區,要滿足海綿城市建設相關標準,達到國家規定的雨水徑流控制率指標要求。
(六)提高住宅健康性能。探索健康住宅建設試點示范,在符合住宅基本性能要求的基礎上,突出健康要素,以居住健康的可持續發展的理念,滿足居住者生理、心理和社會多層次的需求,為居住者建造健康、安全、舒適、環保的高品質住宅。結合疫情防控和本地實際,制定健康住宅相關技術標準,提高住宅建筑室內空氣、水質、隔聲等健康性能指標,提升綠色建筑品質和可感知性。選擇有意愿的建設項目開展住宅健康性能示范,強化住宅健康性能設計要求,嚴格竣工驗收管理,推動綠色健康技術應用。
(七)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大力發展裝配式鋼結構建筑,政府投資的單體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率先采用鋼結構,以唐山、滄州市為試點,推動鋼結構裝配式住宅發展。制定裝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質量監督要點和京津冀協同標準《裝配式建筑施工安全技術規范》,推進裝配式混凝土建筑發展。編制《預制組合部件應用技術規程》《裝配式鋼結構建筑標準構件尺寸指南》,推動部品部件生產標準化。支持相關企業提高技術水平,打造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
(八)推動綠色建材應用。持續推進全省綠色建材評價認證工作,推動建材產品質量提升。建立綠色建材采信機制,利用互聯網等信息技術,構建綠色建材產品公共服務系統,發布綠色建材評價認證等信息,暢通建筑工程綠色建材選用通道,實現產品質量可追溯。結合全省綠色建筑發展需要,以外墻保溫材料、高性能節能門窗及密封材料、高性能混凝土、資源循環利用等建材產品為重點,指導各地在工程建設中優先選用綠色建材,提高綠色建材應用占比,加快綠色建材和綠色建筑產業化融合發展。
(九)加強技術研發推廣。支持研發和推廣與綠色建筑相關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新服務。鼓勵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企業開展綠色建筑技術研發與應用示范,推動與綠色建筑發展相關的科技成果轉化、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和企業研發機構的建設。加強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建筑工業化技術的結合,在建造全過程加大建筑信息模型(BIM)、互聯網、物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移動通信、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新技術的集成與創新應用。探索數字化設計體系建設,統籌建筑結構、機電設備、部品部件、裝配施工、裝飾裝修,推行一體化集成設計。探索以鋼筋制作安裝、模具安拆、混凝土澆筑、鋼構件下料焊接、隔墻板加工等工廠生產關鍵工藝環節為重點的工藝流程數字化和建筑機器人應用。
(十)探索綠色住宅使用者監督機制。嚴格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綠色住宅購房人驗房的相關要求,探索適合我省的向購房人提供房屋綠色性能和全裝修質量驗收的新方法,引導綠色住宅開發建設單位配合購房人做好驗房工作。鼓勵各市逐步將住宅綠色性能和全裝修質量相關指標納入商品房買賣合同、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明確質量保修責任和糾紛處理方式。
(十一)加強綠色建筑過程監督管理。細化綠色建筑管理內容,重點對規劃階段、設計審查階段、施工與驗收階段以及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后評估、裝配式建筑預制構件節點連接等關鍵環節的管理內容予以明確。嚴格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要求開展監督檢查,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依規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實施行政處罰。加強住房城鄉建設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利用行業信用信息管理平臺,發布不良行為信息記錄,營造誠實守信的市場環境。
(十二)建立新建綠色建筑信息共享機制。理順綠色建筑項目審批、項目監管,違法行為處罰的管理機制,建立信息統一平臺,消除各主管部門之間、各建設管理環節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實現綠色建筑項目從立項到竣工驗收的全過程信息共享,提高綠色建筑、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和裝配式建筑全過程的監管質量。加強綠色建筑數據分析和應用,挖掘建筑能耗數據應用價值,提升綠色建筑決策和行業管理水平。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充分認識綠色建筑創建活動的重要意義,把綠色建筑創建活動作為重要任務列入工作計劃,精心組織,認真謀劃。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城鄉建設、發展改革、教育、工業和信息化、機關事務管理等部門,認真落實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實施方案,制定本地區創建實施計劃,細化目標任務,落實支持政策,確保創建工作落實到位。各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于2020年9月底前將本地區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實施計劃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二)加強財政金融支持。各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加強與財政部門溝通,按照《條例》要求落實資金,重點支持研發和推廣與綠色建筑相關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新服務,支持高星級綠色建筑、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既有建筑綠色改造等示范項目建設,支持推廣裝配式建筑、商品房全裝修等建設方式。積極完善綠色金融支持綠色建筑的政策環境,鼓勵銀行等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積極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推動綠色金融支持綠色建筑發展。
(三)強化績效評價。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會同相關部門按照本方案,對各市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工作落實情況和取得的成效開展年度總結評估。各市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負責組織本地區綠色建筑創建成效評價,及時總結當年進展情況和成效,形成年度報告,并于每年11月底前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四)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傳統新聞媒體及網絡等新興媒體資源,廣泛宣傳綠色建筑發展的重要意義及政策措施,普及綠色建筑發展理念,科普綠色建筑相關知識。組織綠色建筑和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技術、材料等現場展會和網上直播等活動,讓群眾對綠色建筑有切身感受,增加社會認同,形成全社會支持綠色建筑發展的良好氛圍。